市信访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条例》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重大决策部署,根据上级要求,市信访局积极行动,于2025年8月26日,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的形式,开展了《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专题学习,进一步压实美丽沈阳建设的政治责任,提高对党中央生态文明建设决策部署的执行力。此次学习会由局党组书记、局长赵峰同志主持,全体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参加。
学习会上,首先强调了学习《条例》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指出生态环境保护是关系到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城市长远发展的关键任务,信访部门作为联系群众的重要桥梁,必须深刻领会《条例》精神,切实将其融入到日常信访工作中。会议对《条例》进行了全面、深入的解读,详细介绍了《条例》出台的背景、意义、主要内容和核心要点。重点围绕《条例》中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的组织领导、督察对象和内容、工作程序和方式,以及督察整改和成果运用等方面进行了讲解,使参会人员对《条例》有了系统且清晰的认识。
在讨论环节,中心组成员结合信访工作实际,就如何在信访工作中更好地落实《条例》展开热烈讨论。大家一致认为,要充分发挥信访部门的职能作用,依法受理群众关于生态环境问题的信访投诉,及时转办、交办,并加强跟踪督办,确保群众反映的问题得到妥善解决。同时,要加强与生态环境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动生态环境问题的有效解决。
会议对下一步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条例》对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贯彻落实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二是加强宣传学习,不仅要组织全局干部职工深入学习《条例》,还要通过多种渠道向群众宣传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政策法规,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生态环境保护的良好氛围;三是强化工作落实,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信访工作机制,完善信访案件办理流程,提高办理效率和质量,以实际行动推动美丽沈阳建设,为沈阳的生态文明建设贡献信访力量。
通过此次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市信访局全体成员对《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条例》有了更深入的理解,明确了在生态环境保护信访工作中的职责和方向,为今后更好地开展生态环境信访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在未来的工作中,市信访局将持续发力,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实际行动,全力推进解决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不断提升群众对生态环境保护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