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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沈阳市委沈阳市人民政府信访局 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4-04-15 来源: 沈阳市信访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编制本报告。报告数据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市委市政府信访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认真贯彻落实《条例》,持续深化政务公开,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实做细。

(一)主动公开方面。本年度发布信息280余条。其中,通过局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发布信息240余条;通过新闻媒体发布信息20余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本年度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方面的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做好重点信息发布工作,及时发布国家信访局、省信访局对信访工作的最新要求部署信息;发布市委、市政府领导接待来访群众和对信访工作要求信息;发布市、区县(市)两级信访工作经验做法;发布市委市政府信访局权责清单;发布市委市政府信访局局长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发布财务预决算信息、最新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等。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充分利用新媒体发展趋势,推动“一微一网一屏幕”自媒体宣传平台融合发展,实现专人维护运行、信息资源共享全方位、多层面、广角度反映信访工作政策要求促进信访工作提质增效、信访秩序更加规范

(五)监督保障方面。通过在线培训、视频交流、电话指导等多种方式开展政务公开业务培训。为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能力,对部门开展政务公开考核。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委市政府信访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对照政务公开工作任务要求,较好地完成了2022年度工作任务。但工作但工作中仍存在不足,主要表现在政策解读仍需进一步扩大广度和深度,需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队伍建设。下一步,市信访局将继续做好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认真完成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夯实基础,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量;二是继续加强政策解读,加大政策的宣传力度,多渠道、多角度、全方位对人社政策进行解读;三是继续对工作人员开展培训,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服务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沈阳市委市政府信访局

                                         2023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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